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雜。

早上七點,我還沒睡。

其實是睡得著的,但我不要。

算是向如火如荼的期中考的結束做個致敬,那幾個看著天色漸明的日子很棒。

其實從高中開始我就很喜歡像這樣熬夜。

當黑暗的寢室裡只剩下自己一人清醒,會讓人有「我能主宰這個世界」的錯覺。

不睡覺,也不一定要做什麼。

讀書只是當作熬夜開始時的儀式,讀到煩了總是會分心做其他事情,尤其我又是三分鐘熱度的人。

高中住校時,學校宿舍不像大學宿舍,沒門禁有網路,能做的事情少很多,但卻能讓人更單純地享受寂靜。

有時候是看整晚的小說,有時候聽整晚的音樂,有時候寫整晚的雜文,現在想想好像跟現在差不了多少。

難怪有人說學生是最輕鬆的職業。在某些程度上我們擁有最大的自由。

是的,自由,我最愛的字眼。

從暑假的打工我就知道,如果以後我畢業了不能當學生了要外出討生活了,我的工作絕不能太規律太死板太制式化,我厭倦像機器一樣的活。

考完學測填推甄申請單的時候,五個學校我填了兩個法律系三個中文系,法律系是依照爸的半強迫半建議才填的,中文系則是自己選的。

填完申請單之後,得做備審資料,我真懷念那段時光。

因為住宿的緣故,我很輕易的將「沒有電腦」當作藉口不在學測前做備審資料,等到考完了我也搬回家裏住,我才開始火燒屁股做兩份不同系的備審。

法律系畢竟不是我的意願,備審當然也是打馬虎眼過去,但中文系的備審我可是卯足全力去準備,為了寫完放在最後面的小論文,我開始沒日沒夜的看相關書籍,連續兩個禮拜多都是白天上課睡覺下課看書晚上回家打備審打到凌晨六點去搭火車,最後趕在寄件日前一天送過去,結果阿評導仔根本沒時間看我的備審還發了我很大一頓脾氣,哈哈。

結果就這樣上了中文系。

其實也沒有多遠大的抱負,只是希望以後可以只靠著筆桿子混個飯吃,不要討人厭的朝九晚五或者可怕的出生入死就好。

扯太遠了,其實一開始只是想講我喜歡熬夜的。

Dolphin說過我很像貓,就這點來看我舉雙手贊成。

天都亮了,該睡了。

地球人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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