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煙霧瀰漫當中 我看見謬思到來
在自己的blog下面放廣告有一陣子了,說實在我想也不會有人去點,就算有人點了,我當初地址亂打,支票想必也寄不到我家,所以一直都只是放著看看而已。最近兩天發現那個廣告從文字版變成有圖片的耶,嘖嘖。會有人想去點它嗎?真好奇。
真的是一種很重要的東西。受到人家的稱讚,但我覺得還是不夠。思考了整個晚上,卻還是難以起手,很煩。受限於視野不夠寬廣,我要到更高更遠的地方才行。我必須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