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常想起以前的事。
前幾天去買午餐的時候,在鄉公所的前面看到一台捐血車。
我想起了和Kelly一起去捐血的事。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捐血。
那一天,為了準備學測前最後一次期中考,我一大早就到了通霄和Kelly一起溫書。
嘴上是這麼說,但其實我和她都知道,這次考試也跟往常一樣,不用特別準備也能考得很好。
純粹是天分問題。
早上隨隨便便半睡半醒應付式的看完幾科以面對良心的譴責,中午要出去吃飯前和Kelly說我不想看了想逛逛通霄。
在找尋看起來好吃的午餐途中,我們看到了那台捐血車。
Kelly笑著說,去捐個血吧,算是為學測積陰德。
但其實我並不想去。我害怕見血,尤其是我的。
但我總是拗不過她。最後還是硬著頭皮走進捐血車。
進去之前和她約好,等等一定要抓住我的手,要陪我。
寫了一些資料,我躺在床上挽起袖子準備捐血,另一隻手已經緊緊握住Kelly的雙手,我想我的手一定有點抖。
兩個護士中比較老的那個大概看出我很害怕,笑著說沒看過這麼膽小的人,還沒插針就在抖。
我實在很想回嘴說,被插的又不是妳,要不要換妳躺在這林北拿針捅妳?
不過最後我還是忍住了,我想是因為幫我插針的是另外一位溫柔的正妹護士姐姐。
針插進手臂會痛嗎?我猜會吧,只是現在早忘光了。
我只記得那時候緊握住的手掌很暖,暖到讓我停止發抖。
好奇的轉頭偷看捐血的情況,看到象徵生命的液體不斷流出的情況讓我不舒服得全身發軟,最後又是默默的轉回頭。
時間好像過得好慢,又好像過得很快。相對論在這種時刻我想並不適用。
當我走下床時頓時感覺到解脫。
Kelly問說以後還要不要捐血,我實在答不出來。
畢竟這種事沒有重要的人陪在一旁我大概也沒膽子做。
以後?還有多少個以後?
接下來的午餐吃什麼,然後又去哪兒逛,我全都不記得了。
我只記得那時候手掌心的暖。
這樣就夠了。
20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
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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