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常想起以前的事。
前幾天去買午餐的時候,在鄉公所的前面看到一台捐血車。
我想起了和Kelly一起去捐血的事。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捐血。
那一天,為了準備學測前最後一次期中考,我一大早就到了通霄和Kelly一起溫書。
嘴上是這麼說,但其實我和她都知道,這次考試也跟往常一樣,不用特別準備也能考得很好。
純粹是天分問題。
早上隨隨便便半睡半醒應付式的看完幾科以面對良心的譴責,中午要出去吃飯前和Kelly說我不想看了想逛逛通霄。
在找尋看起來好吃的午餐途中,我們看到了那台捐血車。
Kelly笑著說,去捐個血吧,算是為學測積陰德。
但其實我並不想去。我害怕見血,尤其是我的。
但我總是拗不過她。最後還是硬著頭皮走進捐血車。
進去之前和她約好,等等一定要抓住我的手,要陪我。
寫了一些資料,我躺在床上挽起袖子準備捐血,另一隻手已經緊緊握住Kelly的雙手,我想我的手一定有點抖。
兩個護士中比較老的那個大概看出我很害怕,笑著說沒看過這麼膽小的人,還沒插針就在抖。
我實在很想回嘴說,被插的又不是妳,要不要換妳躺在這林北拿針捅妳?
不過最後我還是忍住了,我想是因為幫我插針的是另外一位溫柔的正妹護士姐姐。
針插進手臂會痛嗎?我猜會吧,只是現在早忘光了。
我只記得那時候緊握住的手掌很暖,暖到讓我停止發抖。
好奇的轉頭偷看捐血的情況,看到象徵生命的液體不斷流出的情況讓我不舒服得全身發軟,最後又是默默的轉回頭。
時間好像過得好慢,又好像過得很快。相對論在這種時刻我想並不適用。
當我走下床時頓時感覺到解脫。
Kelly問說以後還要不要捐血,我實在答不出來。
畢竟這種事沒有重要的人陪在一旁我大概也沒膽子做。
以後?還有多少個以後?
接下來的午餐吃什麼,然後又去哪兒逛,我全都不記得了。
我只記得那時候手掌心的暖。
這樣就夠了。
20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
捐血
2007年11月5日 星期一
男人到死之前都只是個男孩
這句話本來是我不知道從哪聽來的玩笑話,但現在我真希望我能用這句話當作一切我幼稚行為的藉口。
不過算了,說說而已,找藉口不是我的風格。
還是乖乖的說句對不起好了。
如果妳聽得懂的話。
嗯,對不起。
我希望妳指涉的人不會是我。
因為我實在很想,改變心意。
20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
白痴
白痴,別採我的地雷。
我希望你能把你的嘴放乾淨點,不過我想滿難的。
因為你說的話跟排泄物一樣臭,這讓我不禁想知道你的頭殼裡面是不是都裝那種東西。
白痴,說話要用點大腦,雖然我懷疑你似乎沒有這種東西。
希望你能用你貧乏空洞的頭腦盡你最大的努力想想,身為一個人最重要的是什麼。
好吧,我想你想破頭也沒辦法想出來,畢竟你的父母沒有善盡他們的職責。
希望你不要為我上一句辯解,你這麼做只會讓他倆老人家更可恥。我為他們感到悲哀。
該告訴你答案了。
身為一個人最重要也最基本的是同理心。
有同理心的人不會講話帶刺尖酸苛薄,有同理心的人不會搬弄是非一心為己。
有同理心的人不會造成別人的麻煩。
因為你的愚蠢無知卑鄙造成了許多人的困擾,毫無同理心的你已無資格當人。
你該去垃圾桶找找自己的定位。
有些人在世人眼裡就是個礙眼的存在。
有些人,光是他的存在就是一種罪惡。
現在,我以十二萬分的誠心拜託你
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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